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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商超市场主体责任,新乡市全面动员出重拳!

发布日期:2018-04-13  来源: 新乡市食药监局   浏览次数:1451

河南食品网讯: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多环节多方面,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例如流通环节,大型食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开办者、运输者、贮存服务提供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皆是食品安全参与的直接主体,负有不可推卸的食品安全责任。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真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维护群众“舌尖安全”的重中之重。

为有效落实新乡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从业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消费环境,新乡市制定了《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型食品商场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新乡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对食品流通领域的制度规定、排查重点、责任要求都进行了详尽的部署,相应的专项整治将持续开展至年底结束。

目前,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的相关动员会已陆续召开,食品安全监管者以及各环节食品安全从业者们已开始按照方案要求行动起来。与群众们紧密接触的销售环节会有哪些令人耳目一新的改进呢?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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