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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8-24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77

河南食品网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汤阴县欧特福购物中心东关分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省汤阴县欧特福购物中心东关分店共购进该批次韭菜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5.3元。
 
  河南省汤阴县欧特福购物中心东关分店销售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应依法给予处罚。
 
  但河南省汤阴县欧特福购物中心东关分店在经营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采购时索要并查验同批次合格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河南省汤阴县欧特福购物中心东关分店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安市监处〔2019〕4号。相关线索已移送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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