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河南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焦点透视

正文

生产经营不合格来祥风味水饮料 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被处罚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55

河南食品网讯

  2019年10月9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3),公布关于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生产经营不合格来祥风味水饮料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325元,并罚款50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壹百贰拾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送达日期
1
平市监食处〔2019〕4号
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生产经营不合格来祥风味水饮料案
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
李正来
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生产经营不合格来祥风味水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325元;2、罚款50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壹百贰拾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自动履行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24日;送达日期:2019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河南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河南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河南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