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政策】今年将提出《对冷链食品进行科学精准管控的建议》等提案
近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上引人瞩目的无疑是代表们提出的议案,而在此前的媒体沟通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表示,今年将提出《对冷链食品进行科学管控的建议》等提案。
01冷链食品自以来一直牵动着人们的心,前不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等“两个指南”,指南定位“集中监管仓或首站冷库等重点场所”和“搬运工、掏箱工等高风险岗位”,明确提出“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等科学指导。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防控措施。”洪明基称,以上文件使得连锁零售和餐饮企业很受鼓舞,倍感欣慰。
02 洪明基调研后发现,2021年以来一些监管部门在对冷链食品进行管控时,层层加码,扩大冷链食品管控范围,提升管控强度,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困难,让已经受严重影响的连锁零售和餐饮企业雪上加霜。并且,个别地方执行 “一刀切”政策,即便各种要求达标也不允许销售或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其结果就是变相禁止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 “一刀切”禁用和变相禁用,将造成大量的进口冷链食品临期或者过期,不仅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也会造成严重的食物浪费。
有些地区对已经在其他城市进过监管仓(首站冷库、集中仓)做过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必须再进入当地的监管仓(中转查验仓)重复进行消毒和检测。有的地方扩大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范畴,将进口非冷链食品、国产冷链食品也要求必须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要求进行管控。
文件中经常出现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其定义边界不清晰。很多地方将其范围扩大到有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的商超门店的理货人员及生鲜销售人员、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原料的餐厅员工。一旦被确定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就会被要求每周、每三天、北京个别区甚至要求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个别地区还要求家属或同住者也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甚至还有的要求对门店的相关员工进行闭环管理。
03对于如何对冷链食品进行科学管控,洪明基提出以下建议:
应该按风险等级来管控进口冷链食品。明确将对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的重点放在风险等级相对较高的肉类和水产品。允许其他的低风险的(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自动化程度高,人工接触少),如进口冷冻果蔬类食品按普通进口食品管理。以此减轻进口冷链食品整体的消毒和核酸检测压力,降低企业和政府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第二,要实现“监管库(集中仓、中转库、存放点等)”证明文件的互认。对已经持有监管仓出库证明文件(批次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外包装消毒证明等)的进口冷链食品,应允许自由流动,不得要求进本地监管仓重复消毒和检测。
第三,要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的定义,要求各地不得将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要求扩大到国产冷链食品(包括那些在国内加工的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
第四,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应该就餐饮企业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问题对各地监管部门做出明确指导。即拥有冷库的餐厅,不属于冷链物流企业,其员工不能按对冷链物流企业员工的防控要求来管理;在餐厅的进口冷链食品,应该允许按一般冷链食品管理,不要求专库或专区存放。”
“在**肺炎防控已经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大背景下,中央政府应该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理性对待进口冷链食品,防止出现因过度防控而给企业和社会带来额外的负担和损失。” 洪明基委员后补充道。
这些建议的提出是对目前冷链食品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改善和解决,在常态化的,冷链食品行业作为防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受到了相当大的重视,这些建议和意见的提出以及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南也为冷链食品进行科学管控做了要求和规定,相信在科学方法的管控下,冷链食品行业一定能克服现有的难关,逐渐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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