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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从业人员未戴口罩,市场监管局当场处罚50元

发布日期:2022-07-18  来源:食药法苑   浏览次数:1096

河南食品网讯

提醒

河南鹤壁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

对餐饮店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营业开出第一张罚单

“餐饮店经营时,从业人员要佩戴口罩,通知警告多次了怎么还是不改。”第一张罚单开出后,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的某餐饮店业主十分懊悔地在罚单上签了“同意”二字,并连声说“一定注意,一定改正,不会有下次了”。

为了提高全民公共卫生意识,促进餐饮服务规范文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和公众身体健康,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划片包干,压实责任,工作人员通过逐门逐店讲解,张贴告示,与业主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广为宣传,接二连三、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山城分局在组织开展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专项行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个别餐饮从业人员我行我素,拒不整改,依照简易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当场做出对红旗街某餐饮店行政处罚50元的决定,开出山城市场监管分局第一张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罚单。

为了警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落实佩戴口罩规定,执法人员告知业主,根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第三条,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口罩,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餐饮店业主表示,一定要多学习,严要求,以前确实太大意了,今后一定按照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去办。(来源: 城市观察周刊)

不按规定佩戴口罩,许昌开出首张罚单

7月11日晚,河南省许昌市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颍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夜市巡查中,发现餐饮从业人员刘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责令其立即整改。在巡查即将结束时,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回头看”,发现刘某某仍未规范佩戴口罩,当场对其作出50元处罚。

据悉,这是《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实施以来,许昌市开出的首张罚单。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佩戴口罩,巩义市开出首张罚单

7月13日晚,巩义市市场监管局在夜查中,发现货场路某餐饮单位6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责令其立即整改。随后在“回头看”时,发现该店从业人员仍未规范佩戴口罩,遂当场对其6人作出每人50元的处罚。这是针对“不按规定佩戴口罩”,该局开出的首张罚单。

首张罚单,虽然罚款金额不高,但它的导向意义远远超过罚款本身。一直以来,在不少餐饮从业者看来,戴不戴口罩完全是自己的私事,谁都管不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要求 ,在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

其中,第七条规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未尽到管理责任,累计处罚其从业人员三人次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义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扎紧扎牢疫情防控口袋。该局再次提醒:请广大餐饮从业者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规范佩戴口罩意识。同时,也请消费者和群众共同监督,发现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时,可拨打12315反映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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