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河南食品网 » 食品法规 » 行业认证

正文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网售乳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4-01-10  来源:濮阳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7826

河南食品网讯

2023年下半年,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网售乳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线上专项监测、网红乳粉排查、合规指导宣传等举措,净化乳粉网络经营环境。
 
  一是梳理线上巡查主体。利用总局监测监管平台,梳理出特殊食品网络经营者1028家,包含淘宝、天猫、拼多多、京东、美团、饿了么、抖音、快手平台中从事乳粉销售的网店。
 
  二是开展网售乳粉监测。组织开展了“中秋节、国庆节”“双11”网络交易专项监测,将网售乳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的违法行为列为重点监测内容,对销售网红乳粉、进口乳粉的网店和网络带货主播进行重点监测。发现涉嫌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违法线索6条,涉及高端纯羊奶粉、元乳婴儿配方奶粉、双乳蛋白高端奶粉、澳优福利奶粉、欧恩贝A2牛奶粉婴幼儿配方奶粉、贝因美特殊医学用途早产儿奶粉,其中抖音平台2条,快手平台4条,已及时固定电子证据,交由辖区市场监管机关处置。
 
  三是开展合规指引宣传。组织从事网售乳粉的超市、母婴专营店、药店等网络经营者专题学习2023年10月新发布的《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督促乳粉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进货查验关,不采购、不贮存、不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进口以及无合法来源等乳粉。告知网络商家将婴幼儿配方乳粉自行分装成小包装、试用装进行网络售卖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对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应当在销售页面标明醒目提示等内容。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河南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河南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河南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