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河南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焦点透视

分类浏览

正文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毒野生菌的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7-03  来源: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24

河南食品网讯

 随着气温升高,又到了野生菌生长旺盛的季节,因采摘食用野生菌而引起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预防和控制食用野生菌等导致的中毒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
 
  一、要了解野生菌中毒的危害性。野生菌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发病急,死亡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不要随意采食、购买难以分辨的野生菌。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不食,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菌。对于市场上售卖的菌,没吃过或不认识的,也不要轻易食用。
 
  三、各食品经营单位要谨慎采购、经营、加工野生菌,可以经营曾食用过且未引起食物中毒的常见野生菌,对不确定是否可以食用的野生菌要禁止经营加工。
 
  四、食用野生菌后,一旦出现头晕恶心、口唇发麻、四肢无力、呼吸急促等疑似中毒症状,要尽早采取应急措施,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舌根部的方法催吐,迅速排除毒素,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快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并留存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发现市场有制售毒菌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河南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河南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河南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