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河南省大家旺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1
河南省大家旺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方面。热加工间、解冻修整间地面破损,热加工间排水道有积物未及时清理;二楼更衣间内工作人员个人衣物与工作服混放;油炸车间内缺少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2023年12月2日生产的“辣鸭脖”的生产投料记录中未记录原料麦芽糖的生产日期或批次;原料“红花椒”“食用盐”未进行脱包或其它外包装清洁处理进入腌制库。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发现该企业重点不符合项1项,一般不符合项4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2
新乡县禹新九口豆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方面。检查时原料库内管道破裂,地面有积水。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发现该企业重点不符合项0项,一般不符合项1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3
新乡津麦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方面。女更衣室工装区未悬挂工作服,悬挂个人衣物;压面间内缺少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2024年3月13日的生产投料记录中未记录“复合调味粉”的生产日期或批号;内包间有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进行内包操作,加工间内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水杯。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辅料库内“干撒料”无标签标识和物料信息;出厂记录缺少食品生产日期等内容。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发现该企业重点不符合项2项,一般不符合项4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4
新乡市凤泉区泰源豆制品加工厂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方面。一车间配料间墙面破损,一车间及二车间的成型间内地面破损,有豆浆残渣积物、大量积水;二车间工器具清洗间内无清洗器具,有与生产无关的衣物、碗筷等个人用品;内包间与成品库直接连通;二车间加工间内无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一车间及二车间的成型间内成型锅、煮浆罐及磨浆机上有大量豆浆残渣积物未及时清理;检查时二车间成型间的防蝇设施未正常使用。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一车间成型间内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水杯,工人未穿戴工作衣帽。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一车间原料库内“食用玉米淀粉”未离墙贮存,二车间原料库内原料黑豆未离墙离地贮存;食品添加剂“消泡剂、腐竹增筋剂”未专库或专区贮存、无明显标示。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发现该企业重点不符合项0项,一般不符合项8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5
河南炽美香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方面。东侧更衣室地面有污渍未清理,女更衣室内工装存放处悬挂个人衣物;加工间顶棚漏水;内包间内设置工器具清洗间,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不一致;洗手消毒室无手消毒设施。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配料间与拆包间之间直接连通,无限人设施;配料间内有与生产无关的水杯、水壶等个人用品。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原料冷库内“精选鸡胗”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食品添加剂“复配增稠剂”与原料混放,无明显标示。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发现该企业重点不符合项0项,一般不符合项7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6
获嘉县固实肉制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进货查验方面。未见生产批号为2023年11月27日的“禾丰安心鸡尾”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查验记录。
(二)产品检验方面。未见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的“腊鸡”的原始检验数据记录;实验室未见检验试剂。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食品添加剂“碳酸钠”贮存在辅料库内,未专库或专区贮存。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发现该企业重点不符合项3项,一般不符合项2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7
河南凯帝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进货查验方面。未见使用的塑料桶包装的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根据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抽查20240522、20240523A、20240523B、20240523C四个批次的粗醋酸原料,未见批次合格证明。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未见2024年6月份的生产投料记录。
(三)食品安全自查方面。检查时有两份自查表的自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
(四)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无食品安全员任命书;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录;未见工作人员“张某珍、邓某春、张某虎”的有效健康证明。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日管控、周排查记录不全,该企业日管控记录记录至2024年5月24日,周排查记录记录至2024年3月10日,未见月调度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发现该企业重点不符合项5项,一般不符合项3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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