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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严禁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发布日期:2012-09-06  浏览次数:4883

记者昨日从环保部获悉,由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发布。

河南食品网讯:        记者昨日从环保部获悉,由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发布。《规定》严禁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由于长期以来,使用废旧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在成本上具备绝对优势,一直挤压着龙头企业的市场空间。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规定》的落实,低质量低成本的食品包装产品将退出市场,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将明显提升。在A股市场上,浙江众成和大东南均从事食品包装膜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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