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法相关法规,联华华商石浦连锁店被责令停产停业
8月17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中公布了一张涉及杭州联华华商集团违规行为的罚单。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象消行罚决字〔2022〕第0092号),由于“变更营业执照名称及负责人名称后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一项的有关规定,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石浦连锁店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企查查显示,联华超市(00980.HK)持有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74.19%的股权,为控股股东。宁波联合(600051.SH)持有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0.41%的股权。
据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集团总部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注册资本1.2亿元,在浙江全省11个地级市拥有网点568家,全年营业收入近140亿元,已连续22年位居浙江省内连锁超市行业第一。联华华商致力于打造全时空、全渠道、全领域的销售模式,拥有购物中心、大卖场、综合超市、标准超市、精品超市、便利店、校园店、品类店等零售业态,分别冠以“印悦里”“天华世纪城”“世纪联华”“联华”“CiTYLiFE”“Green&Health”“鲸选”“快客”等多业态品牌,曾获评“中国服务业五百强”“浙江省服务业百强”“浙江省商贸业百强”“浙江省商贸龙头企业”“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等称号。
同时,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企查查显示,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曾多次被浙江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与联华华商相关的劳动仲裁、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均超过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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