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强化中国产大葱中蚊蝇醚的监控检查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11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1101第1号通知,强化对中国产大葱中蚊蝇醚的监控检查。 按照厚生劳动省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药生食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10月31日发布的食安输发1031第1号)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11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1101第1号通知,强化对中国产大葱中蚊蝇醚的监控检查。

 

按照厚生劳动省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药生食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10月31日发布的食安输发1031第1号)通知,在对中国产大葱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因此,将对中国产大葱中蚊蝇醚残留限量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具体内容如下:


检查强化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制造商,制造厂
出口商及包装商

2019.11.01

中国

大葱及
加工后制品

残留农药
(蚊蝇醚)

ANQIU TOYO TRADING CO.,LTD.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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